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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浙江警官职业学院考试录用公务员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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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浙江警官职业学院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为满足学院补充公务员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学院将组织实施2022年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2022年学院计划招考公务员5名,其中:法律执行、实务教师1职位2名,法律执行、实务教师2职位2名,英语教师职位1名。具体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22年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公务员招考计划一览表。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具体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要求按《2022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执行。

三、招考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0日9时—11月14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1月10日9时—11月16日17时。

网址: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gwy.zjks.gov.cn)。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1年11月17日9时—11月19日17时。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12月7日9时—12月12日17时。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时间和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1年12月12日。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考试类别为综合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下午:14:00—16:30《申论》(a卷)

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须参加《心理测评》,时间为2021年12月11日下午14:00—14:50。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五)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总成绩为两科原始成绩相加(考试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公共科目按规定作雷同卷甄别后,由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各类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六)确定体能测评、面试对象

学院根据各招考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在合格人员中按规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学院专业技术类职位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入围面试。

(七)资格复审

体能测评前,由学院具体开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体能测评或面试。

资格复审时,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含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八)体能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须开展体能测评。其中人民警察职位要求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三个项目均达标。

(九)面试

学院专业技术类职位的面试报经省公务员局审核同意后自行组织实施,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测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十)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分别折合成百分制,并按笔试分数占40%、面试分数占6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分数(百分制)×40%+面试分数(百分制)×60%。

学院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总成绩再相等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2确定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考察结束后,按1:1确定体检对象。

(十一)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学院实施。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执行。

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考察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入围考察名单公示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浙江省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库。

学院实行差额考察,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不唯分取人。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录用的依据。

(十二)公示、录用

学院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由学院办理录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2年9月30日前向学院提供报考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学院的人员放弃考察的,由学院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向录用审批机关报送录用审批材料前放弃录用资格的,由学院在相应职位考察合格人员中递补。无考察合格人员时,由学院自行决定是否继续从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考察、体检。

确定参加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均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学院官网公布。

录用审批材料上报后,拟录用人员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在2年内不得报考浙江省公务员。出现上述情况,省级机关和省属单位不再递补。

在次年浙江省公务员招考公告发布时,尚未进行递补公示的,不再递补。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前须先进行注册,完成注册后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二)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等过程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三)根据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1000米(800米)只测试1次。

(四)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执行。

(五)招考公告中规定的体能测评、军事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及违规违纪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的“招考政策”专栏中查询。

(六)资格审查工作由学院负责。报名期间,学院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集中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学院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七)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有关报考政策等事宜,详见与公告同时发布的《2022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报考人员查阅《2022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网址:http://gwy.zjks.gov.cn/zjgwy/website/querydetail.htm。

联系人:刘老师,0571-86918625。

附件:2022年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公务员招考计划一览表.xls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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